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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三明:“场村合作”促“绿”生金

发布时间:2024-8-22 9:38   来源:新华每日电讯   浏览:0

  走进位于福建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新坡村林农张祖暖的山场,杉木整齐茂密、笔挺青翠。

  “我种了半辈子树,第一次尝试把种树这件事交给别人,但心里特别踏实。”谈起其中一片与国有林场合作的山场,张祖暖说。

  2022年,张祖暖拿出了112亩林地,和沙县官庄国有林场达成了“场村合作”协议。根据协议,官庄国有林场以资金、技术、劳务、管理入股,拥有60%的股份,并承担林木培育的资金投入、技术管理。张祖暖则以林地经营权入股,拥有40%的股份。

  官庄国有林场接管后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种植、精细化管理,整地、挖穴、抚育……“同样一亩林子,我们单家独户经营平均出材量7立方米,国有林场的出材量能达到近15立方米。”张祖暖说,自己从林农变为了“股东”。同样一片林子,借助国有林场的专业力量,释放了更多生态红利。

  官庄国有林场场长张标强介绍,1998年实行分林到户后,由于林木权属多样化、林地经营碎片化,加上林农投入不足、经营管理粗放,导致一些林地经营质量不高、林木收益低。“个别地方甚至有林地抛荒现象。”张标强说。

  为此,三明市鼓励国有林场主动参与林改,通过股份经营、委托经营、合作造林经营、合资造林经营等模式,防止林农简单“一卖了之”“失山失林”。

  经过多年发展,官庄国有林场“场村合作”面积达3.84万亩,新增林木蓄积量27.7万立方米。同时,发行林票2275万元,受益林农近3万人,实现了“森林资源变资产、股权变股金、林农变股东”。

  “在‘场村合作’中,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或林农合作,发挥自身在资金、管理、人才等方面的优势,集约化、规模化培育高质量森林资源,助推乡村振兴,实现共同富裕。”三明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。